江阴市第四人民医院电子内窥镜图像处理系统等项目的采购公告

一、项目简介

1. 项目名称:电子内窥镜图像处理系统等(详见附件1)。

2. 项目概况:为满足临床使用需求,拟采购电子内窥镜图像处理系统等设备一批(详见附件1)。

3. 采购方式:院内自主采购。

二、资质要求

报名单位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外,还须具备如下条件:

1. 在国内工商管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 本项目内容在其经许可的经营范围内;

3. 必须是产品的生产厂商或授权经销商;

4. 所供产品若作为第一类医疗器械管理,必须具有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及信息表,且在有效期内;所供产品若作为第二类医疗器械管理,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产品登记表、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证,且在有效期内;所供产品若作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产品登记表、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且在有效期内;

5. 所供产品自2021年以来在医疗机构有销售记录;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方式

供应商在报名时间内,携带报名相关材料(格式见附件2)至我院器械科,经审核通过后才视为报名成功。

四、报名时间

2025年04月07日至2025年04月12日(工作日期间)。

五、报名需提交材料

1.采购项目报名表;

2.法人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4.产品授权、注册证等相关资质证书;

5.产品生产厂商的营业执照;

6.产品介绍彩页;

7.第三方信用报告(预算20万及以上项目);

8.产品销售记录需提供合同(协议)或销售发票等证明材料扫描件(不得涂改);

以上报名材料(格式见附件2)请加盖单位公章。

六、项目需求(详见附件1)

七、联系方式

联系科室:江阴市第四人民医院器械科(住院部一楼)

联系人:唐老师     联系电话:0510-81692115  

联系地址:江阴市华士镇勤丰路502号  邮编:214421

 

八、其他事项

1. 供应商应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报名,若因材料未及时提交或提交不全等因素造成的报名审核未通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2. 供应商在投标时应提交江阴市第四人民医院采购项目投标书(格式见附件3),一正三副,若因投标文件内容出现重大偏差而可能造成的无效投标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附件1:江阴市第四人民医院采购项目需求.doc

附件2:江阴市第四人民医院采购项目报名文件.doc

附件3:江阴市第四人民医院采购项目投标书.doc

 

              江阴市第四人民医院

2025年04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