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市第四人民医院关于绿化养护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
江阴市第四人民医院拟就医院绿化养护服务项目进行社会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前来投标。具体事宜如下:
一、项目名称: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1.医院内所有的乔木、灌木、竹类、草皮地皮、园林花卉等绿化区整体(包括内庭院),总面积约1.8万平方米;2.东大门及花园内草花共计40平方米,一年三季。
三、项目内容:
1、院内所有的乔木、灌木、竹类、草皮地皮、园林花卉等绿化区整体保养2次/年,草坪修剪4次(主要包括保洁除杂、中耕除草、树穴整理、切边、树木倾斜扶正、支撑整理等),除草8次(其中4.5.6.7.8.9.10月份每月一次)。
2、修剪工作,每年4次(色块、花灌木、绿篱、草坪、球类、乔木、香樟树等修剪工作及抹芽工作),遇特殊天气导致树枝断裂、树木倾斜等情况需及时维护修理,随叫随到。应院方需求,随时提供修剪服务。
3、水分管理(浇水灌溉、扶旱、排涝、冬灌)。
4、病虫害防治每年1次,特殊虫害根据院方需要及时治理,所使用的药剂需符合环保要求,不得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药剂,乙方喷洒药物之前,需将药物种类、资质提前报院后勤科备案。乙方未按规定使用药剂,造成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5、涂白工作,每年1次。
6、施肥工作,每年2次。
7、由乙方负责洒水车、草坪机、植保机等管护作业中所需的机械设备的配备,并使用在该管护工作中,乙方提供维护水、电的安全。
8、养护过程中产生的树柴、杂草由乙方负责清运离场。
9、承包人养护质量自觉接受医院的不定期考核考评,如有养护不到位情况或未及时按方案养护,医院有权要求承包人限时整改,承包人不按要求限时整改,医院可扣除承包费50元-100元/次,或立即终止承包协议,并由承包人承担相应的损失;
四、其他要求和说明:
1、在合同期间内中标方工作人员所有工作责任由中标方负责,与院方无关。
2、中标方的工作人员必须服从院方统一的日常管理,包括日常的考勤、考核,服从工作安排。中标方对不符合要求的服务工作及质量,应无条件做出相应的整改措施。
3、合同期间发生人为损坏院方的设施设备或其他物品的情况,由中标方负责修复或赔偿,并对造成的不良后果负全部责任(包括交通安全)。
4、中标方采购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要求,材料、设备进场时必须附有出厂合格证,质保书等有效证件。因中标方提供材料导致的质量、安全责任均由中标方承担。
5、中标方在工作过程中应文明规范作业,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和安全防护措施要求,中标方在作业和运送过程中对安全管理和安全防护负有全部责任,中标方对全部施工范围和施工人员负安全施工责任,因发生安全事故导致的一切责任包括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均由中标方负全责,院方概不负责。
五、项目预算、时限:
控制总价为5.0万元/年,报价含所有人工、税金及其他规费。付款方式半年一付。合同期限3年。
六、投标资质: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本次洽谈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具有绿化养护的合法企业,作业人员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关作业资质。
七、投标文件信息:
投标文件一律用A4纸打印,分数正本一份,副本三份,须装订成册并加以密封,加盖公章。 内容需包括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授权书及身份证、投标总价、相关资质证件等内容,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开标说明:
报名时间与方式:2021年5月11日—5月17日至住院楼后勤科报名,电话:0510-81692113。
评审时间:2021年5月18日上午10点
评审地点:门诊楼三楼南谈话室
各投标人现场招标时自带水笔(建议黑色或蓝色)。
按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开标,根据符合招标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中标方。
中标单位中标后,需交五千元质保金,服务合同结束后无利息返还。
医院账户:
江阴市第四人民医院
641401040005626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华士支行
九、其他
防疫期间,按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和院部会议部署,所有投标到院人员需提供本人手机扫码14天内行动轨迹或江阴地区医疗单位出具的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报告。不符合防疫指挥部防疫要求的人员不得进入院区,因此无法参与招标的责任自负,其单位招投标资格自动作废。进入医院区域,请戴口罩。
2021年5月11日